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关注 >  > 正文
听证笔录-听证时间-天天快看点
来源:互联网  时间:2023-03-01 13:40:36
字号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、根据行政处罚法,举行听证会应提前七天时间通知当事人。

2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;当事人要求听证的,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。

3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。

4、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:  (1)当事人要求听证的,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;  (2)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,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、地点;。

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标签: 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停产停业